合同中没有明确注明赔偿-装饰延期业主怎样维权,

作者:彭汝锋 浏览量:1 发布时间:2023-03-10 12:13:57

“两个月的工期,他们竟然拖成了六个月。”从去年到今年,买家宝了解到业主为新家装饰操碎了心。装饰中的新家迟迟不能入住,结算还超出预算两万余元。

业主翻开装饰合同,想按条款结算索赔,却才发现找不到相关条款。“这合同只约定了甲方的责任义务,却对乙方违约责任和赔偿只字不提。”业主困惑,这样的合同能算数吗?

业主投诉:装饰合同成一纸空文

去年5月,业主找到了一家家装公司做装饰。并与他们签订了“优惠价”10万元的合同,去年8月初正式进场装饰。

但自签定之日起,这张合同仿佛是一纸空文。依据双方合同约定,2014年10月31日为竣工日期。但直到2015年1月31日,业主家的主体工程才初步完工。原本打算年前搬家具,年后入住。但直到本周一,仍然有两三个柜门没装,踢脚线也没补齐。

合同中对于工期延误的约定为:因家装公司的责任不能按期完工,工期不顺延。但并未提及,工期发生拖延,公司要如何进行赔偿。

同时,在施工过程中,业主与家装公司协商,对窗套、门套等项目进行增改。但直至1月份,装饰公司才告诉李某,这些增改需再支付22083元,超出了原本10万元的预算。“之前没人告诉我增改这些项目要多少钱,做完了我才看到价格。”业主说。

律师回应:可依照损失计算赔偿

面对质疑,负责该家装工程的设计师梁先生回应:“这个合同当时签得就有问题,预算上的价格是11万元,看在是熟人关系,所以就按10万元就签了。”梁先生认为,因此结算只能按实结算,双方协商。

律师介绍,业主签订的合同有效,但并不严谨。不过我国法律有规定,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赔偿标准,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造成损失,应该以损失大小来计算并赔偿。“像装饰工期拖延,就可按业主的租金损失来计算赔偿。”

此外,装饰过程中的项目变更,业主和家装公司应该在增改当时进行协商约定,最好签署书面协议。“如果消费者对增改项目的价格有疑议,也可到造价部门咨询。”

专家提醒:工期延误一般赔偿50元/天

据买家宝了解,目前家装公司一般对于工程延期的赔偿标准为50元/天。今后消费者可向装饰企业提出,要求签订这一示范合同,来保障自己的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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